类别:A
公开
文商函〔2019〕21号
蒋益民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新建广南县黑支果乡马稍村委会马稍农贸市场排水沟的建议》,已交我们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:
一、扶持资金情况
根据《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云商发〔2019〕19号)精神,扶持建设乡镇农集贸市场,支持2019年计划摘帽贫困县按照“补集贸市场空白点,不重复建设”的原则建设乡镇集贸市场,支持标准为每个集贸市场20万元。
二、扶持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
(一)市场须建设在乡镇辖区内,主要从事农副产品交易,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;
(二)市场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、行政村委会等各级机构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;
(三)市场用地须取得土地使用证或20年以上租赁合同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集体土地;
(四)市场属未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;
(五)项目投资额须在补助金额的2倍以上。
根据您所提的“关于新建广南县黑支果乡马稍村委会马稍农贸市场排水沟的建议”,按照我州乡镇农集贸市场专项扶持资金政策,难以对市场排水沟进行补助。
今后如上级商务部门有专业市场扶持资金,符合资金支持情况下,我们将重点考虑,纳入支持范围。
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文山州商务局
2019年6月27日
联系单位:文山州商务局(市场体系建设科)
联系人:钱林荣
联系电话:0876-2141118